2008年6月至12月,公安机关积极组织开展“四整治两规范”活动,并把此项活动作为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。整治漠视群众安危诉求、整治违法违规乱收滥罚、整治违法办理取保候审、整治监管场所安全隐患,规范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、使用和管理,规范公务枪支弹药的保管、领取和使用专项工作(简称“四整治两规范”),集中整改解决一批影响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,进一步严肃警纪、端正警风,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,树立公安机关“立警为公、执法为民”的良好形象,推动公安机关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。 针对当前群众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,结合我市公安机关执法和队伍建设实际,全市公安机关“四整治两规范”的主要内容是: 整治漠视群众安危诉求问题。重点查摆整改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报警求助,有警不出、有案不立、立而不查、久拖不决、玩忽职守、失职失察,违背公平正义理念和要求,滥用执法权力,违法违纪办人情案、关系案,越权办案,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。 整治违法违规乱收滥罚问题。重点查摆整改受经济利益驱动,利用执法管理职权,特别是利用办案办证搞“创收”,巧立名目乱收滥罚的问题。认真查摆整改以竞赛、考评为名,向执法警种、基层单位下达罚款创收指标,把单位经费保障、领导升降去留与罚款创收挂钩等问题。坚决整治滥用职权、内外勾结、贪污受贿、中饱私囊的违法违纪行为。 整治违法办理取保候审问题。主要整改违规收取、没收保证金和保证金管理混乱,以及保而不侦、以保代处等问题,进一步规范取保候审工作。整顿的重点:一是2007年以来取保候审,以及2007年以前办理取保候审,但尚未办结的案件中存在的违反规定办理取保候审,违规收取、没收保证金,取保候审期满不依法及时退还保证金问题。 整治监管场所安全隐患问题。主要是落实监管保障,坚决防范安全责任事故和侵害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问题发生,加强监管场所软硬件建设。 规范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、使用和管理。要着力解决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、取证、资料审核、违法信息告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。规范公安机关公务枪支弹药的保管、领取和使用。要切实解决基层领导干部枪支脱管、民警私存枪支弹药、执行枪支管理规定不严格等问题。 对整治规范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涉案人员,要区分不同情况,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处理。对于严重侵犯群众利益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,或者在专项工作期间顶风违纪,以及隐瞒、包庇或阻碍查处工作的,要从重处理;对于自查自纠中检查出来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,并且主动纠正错误,挽回影响和损失的,可以免予处分或从轻处理;对由于执法过错、警风不正而受到侵扰伤害的群众,该道歉的诚恳道歉、该赔偿的依法赔偿,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、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、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、群众不满意不放过。 另外,警方要坚决杜绝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的问题。公安机关重申,非执法主体只能从事辅助工作,不能参与执法,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,把非执法主体的管理工作明确到人,对非执法主体管理责任不明确的,直接追究单位“一把手”的责任。
|